2015年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招录辅警简章
2015-03-09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摘要:2015年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110人,报名时间2015年3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吴中公安分局在苏州市区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收警务辅助人员110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报考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录岗位、人数及相关条件详见《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要求
报考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警务辅助人员,除符合招录岗位所规定的学历、招录条件等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法律观念强;
3、高中以上学历、男性;
4、报考人员限苏州市区户籍(不含四县市及吴江区,下同);
5、报考执勤类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20日至1997年3月20日间出生),在公安机关各辅助性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需提供用人单位证明)的年龄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76年3月20日以后出生);报考特勤类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3月20日至1997年3月20日间出生)。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重听,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报考执勤类岗位双眼矫正视力0.8(标准对数视力达4.9);报考特勤类岗位身高1.70米(含)以上,双眼单裸视力0.6(标准对数视力在4.8(含)以上)。体检标准按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录程序和方法步骤
1、报名。
本次招录报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名者于2015年3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至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市场(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塔韵路178号,吴中区人力资源大厦一楼招聘大厅)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提前下载填写《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公安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按A4纸标准打印(手写无效),填写并粘贴好一寸彩色照片,带至报名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领取《体能测试通知书》。
2、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两类:
(1)体能测试:考生按照《体能测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 4×10米往返跑。体能测试成绩于体能测试现场公布。体能成绩超过60分的,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面试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面试结束,按体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生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网上(苏州市吴中区东吴人才热线:http://www.dwrc.cn)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体检。
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费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4、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5、录用。
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吴中区东吴人才热线:http://www.dwrc.cn)公示期3天。经公示无异议,拟录用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岗前培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薪酬待遇由政府财政保障,并享受国家和苏州市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培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资格。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咨询电话:(0512)65259280转52320、52318;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59280转52335。
六、本简章由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负责解释。
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
二〇一五年三月九日
附件:
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公安分局招录治安辅助人员岗位表
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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