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盐城阜宁县幼儿教师招聘公告

2015-03-16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摘要:2015年盐城阜宁县招聘幼儿教师51名,报名时间2015年3月17日-4月3日。
  关于2015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的公告
  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在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中公开招聘51名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阜宁县2015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3月17日-4月3日
  3.报名地点: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阜宁县阜城街道上海路168号二楼204室)
  联 系 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515-89716219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①本人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照4张;②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教育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4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未使用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③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本次招聘设1:3开考比例,招聘总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须经市人社部门同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和资格复核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卷面总分100分,主要考核内容为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设60分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2.笔试结束后,按招聘总人数1:2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核。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面试。依据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以课堂教学、才艺展示形式进行面试,考察应聘者教学基本功。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凡参加面试人员需交面试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
  5.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按60%、面试成绩按40%计入最后总成绩。
  6.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四、选岗和聘用
  1.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总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课堂教学方面成绩、学历层次、普通话等级、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等条件顺序确定名次,高者列前)。
  2.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3.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选岗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4.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选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学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
  5.公示。选岗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6.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阜宁县阜城街道上海路168号二楼204室,邮编:224400),2015年8月1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7.聘用人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政策咨询
  阜宁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7386412、0515-89716219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人事政策法规及人事工作纪律;参加招聘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本公告有关规定,凡参加招聘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填写《诚信保证书》,如发现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阜宁县纪委、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宁县教育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举报电话:0515-87238524
  2.举报信箱:
fnsygl@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0515-87386312
  3. 举报信箱:
fn7242007@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0515-87212204
  八、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可登陆阜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fnldbzj.gov.cn、阜宁教育人事网www.fnjyrs.cn查询。
  九、本公告由阜宁县人社局、阜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阜宁县2015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 
阜宁县2015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
招聘单位 经费形式 招聘岗位 专业 招聘对象 招聘数
阜宁县幼儿园 全额拨款 学前教育教学岗位 学前教育 应聘者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国家普通计划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符合下列条件:
⑴国家普通计划招收的、具有幼儿教师资格的2015年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⑵国家普通计划招收的、具有幼儿教师资格、盐城市各县(市区)户籍的2014年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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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51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  宁  县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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