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通市港闸区选调青年后备人才简章

2015-03-20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摘要:2015年南通市港闸区选调青年后备人才15人左右,报名截止2015年4月15日,对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初试,可参考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
  2015年南通市港闸区公开选调青年后备人才简章
  南通地处长江入海口,与上海隔江相望,素有“江海门户”之称,是全国首批对外开放的沿海港口城市。港闸区是南通市主城区,是中国近代民族工业的发祥地之一,总面积134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8万人。港闸是枢纽要区,沪陕高速、沿海高速、宁启铁路和已开工的沪通铁路在此交汇,南通火车站坐落境内,南通机场近在咫尺。港闸是产业强区,形成了以电子商务、物流旅游、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为先导,以船舶海工、装备制造、电子设备等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万科、万达、保利、华润、中海等国内知名地产企业纷纷入驻。港闸是生态新区,城市绿谷、通吕运河绿廊等生态园地形成了天然的城市氧吧。港闸是幸福善区,人均GDP、人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领先全市、达到苏南水平,城市建设日新月异、飞速发展,是一座产城融合、宜业宜居的魅力新城。
  为进一步拓宽党政后备干部来源,为我区储备和培养更多更好的青年人才,经研究,决定继续公开选调一批品学兼优、发展急需的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2015年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选调名额
  15名左右。
  三、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志愿到基层工作,专业水平较高,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具有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能如期(2015年6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证书。
  3、优先选调城建规划、建筑工程、生态环保、安全工程、经济金融、教育行政管理、公共卫生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服务外包、物流管理、文化创意等领域急需专业人员。
  4、身心健康。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院系以上学生会、团委中层以上干部;
  (3)院系二等奖学金以上或两次三等奖学金以上获得者;
  (4)院系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5)有专著出版或有论文在国家级杂志发表,或参与和专业相关的课题研究且有一定的社会实践经验。
  四、选调程序
  1、报名与初审。
  (1)报名方式:采用邮寄资料方式进行。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城港路58号中共南通市港闸区委组织部干部科(邮编:226005)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4月15日
  (2)报名材料:
  ①《南通市港闸区面向高校选调青年后备人才报名登记表》(2寸免冠近照2张,均粘贴在报名表上),《报名登记表》可从港闸党建网(
http://www.ntgzdj.gov.cn)通知公告栏或本校就业网下载。
  ②提供时长不超过3分钟的一段正面免冠视频短片,大小不超过50MB,内容包括个人自我介绍以及报考理由、个人优势等。视频请通过港闸党建网上传(
http://www.ntgzdj.gov.cn/upload/),视频文件命名时采用“院校名称+专业+姓名”方式,以方便识别。
  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和各类证书(包括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及相关必要资格证书;政治面貌、学生干部证明)的复印件,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审核。
  ④相关证明材料(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奖学金、发表论文、参与课题研究、参加社会实践情况等)。
  ⑤本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选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初审和筛选。
  2、初试与复审。对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初试,初试采取面谈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初试时,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未能完整提供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复审不通过。
  初试按一定比例确定综合考评人员名单。
  3、综合考评。对通过初试人员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由素质能力测试和体检考察两部分组成。
  (1)素质能力测试。采用笔试(60%)与面试(4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4、确定人选。根据综合考评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5、公示与聘用。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五、培养管理
  1、选调人员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由组织部门跟踪管理。
  2、选调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一般安排到基层锻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岗位需要和现实表现安排相应岗位,并随转相应人事关系。试用期间表现一般、能力不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违反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3、选调人员工资、保险等享受区内同等人员待遇。非南通地区生源的毕业生享受区财政发放的租房补贴等有关引才优惠政策。
  六、其他
  本《简章》由中共港闸区委组织部、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5609742,0513-85609798
  监督电话:0513-85609792
  附:《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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