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3月22日举行笔试

2015-03-21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5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将于3月22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上午08∶0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10∶30-12∶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下午14∶30-17∶00《申论》。《公共基础知识》既有客观性试题又有主观性试题,《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均为客观题,《申论》为主观题。主、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参加考试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齐全方能进入考场。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期间,没有准考证的考生,一律不得入场参加考试;有准考证,但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考点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否则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考试期间凡发现将上述物品或设备带至座位的,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使用上述物品或设备的,一律按严重违纪取消考试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提醒,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考试当天应特别注意雨雾等恶劣天气及重大活动对交通的影响,选择合理的路线及交通方式。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015年江苏公务员笔试考生须知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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