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5年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605人,报名时间2015年3月31日(周二)— 4月8(周一)9天。笔试时间2015年5月9日(周六)上午9:00-11:00。
2015年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常办发〔2011〕6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605名。
一、招聘岗位
详见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1.编内岗位
201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全科医学),户籍不限;2014年全日制毕业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不含全科医学),可按应届生资格条件报考面向应届生招聘岗位,限常州市户籍;社会在职人员报考面向社会招聘岗位,户籍不限。
2.编外岗位
201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全科医学),生源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2014年全日制毕业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不含全科医学),可按应届生资格条件报考面向应届生招聘岗位,限常州市户籍。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不得报考的人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或网络邮箱报名的方式。报名工作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指导与监督,各招聘单位负责实施。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31日(周二)— 4月8(周一)9天。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人事部门。3月31日(周二)下午13:30—15:30考生可到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锦绣路18号)现场咨询有关招聘政策或报名。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位考生可报一个编内岗位和一个编外岗位,多报无效(例如:考生报考甲单位的编内岗位和乙单位的编外岗位,考生必须在编内招聘单位完成编内岗位和编外岗位的报名手续并交纳报名笔试考务费100元)。
4.报名时需提供下述材料:
(1)2015年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证件彩照3张;
(3)2014年毕业尚未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证件彩照3张;
(4)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证件彩照3张。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5)网络邮箱报名的考生,提供以上相应材料扫描件。
5.准考证:考生准考证的领取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通过网络邮箱报名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前需提交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认,资格复审合格,领取准考证,逾期未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6.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编内岗位开考比例详见《2015年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原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考生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岗位简介表中英语等级要求均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等级证书 。
(4)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为实际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
(5)属于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15年3月31日)原件及复印件。
(6)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采用商调形式流动。
(7)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8)2015年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出示时间可在学制规定时间内,逾期不能提供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笔试
笔试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市人社部门负责指导。
1.笔试内容: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详见附件2《2015年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开考专业目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题型均为客观题。
2.笔试时间:2015年5月9日(周六)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锦绣路18号)。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分别供编内招聘和编外招聘使用,编内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线为60分,编外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线为50分。笔试结束后3周左右,考生可登录常州卫生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
六、面试
(一)编内招聘面试
1.面试人选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向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交纳面试考务费100元/人。
2.组织方式
(1)面试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市人社部门负责指导,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委(监察室)负责监督。
(2)面试形式:护理专业(除助产专业外)采用结构化面试和护理技能操作加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他专业采用结构化面试。
(3)面试地点: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锦绣路18号)。
(4)面试时间:2015年6月6日(周六)。考生可登录常州卫生信息网查询。
(5)护理专业(除助产专业外)的护理技能操作加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6)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3.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1)非护理专业(含助产专业):综合成绩以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计算。
(2)护理专业:综合成绩以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25%、护理技能操作成绩占25%的权重计算。
(二)编外招聘面试
编内招聘结束后,组织编外招聘面试。编外招聘面试程序如下:
1.面试人选
根据各单位编外报名情况,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
2.组织方式
(1)面试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委(监察室)负责监督。
(2)面试形式:护理专业采用护理技能操作;其他专业采用结构化面试。
(3)面试地点:常州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锦绣路18号)。
(4)面试时间:2015年6月20日(周六),具体面试时间考生可登录常州卫生信息网查询。
3.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护理专业综合成绩以笔试成绩占50%、技能操作成绩占50%的权重计算;其他专业综合成绩以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计算。
七、体检
招聘体检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编外招聘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实施。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同一岗位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监督。考察应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同一岗位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如有拟录用考生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毁约,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按照招聘工作的要求,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czhrss.gov.cn)、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www.czw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十、聘用
招聘单位与编内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要求签订聘用合同。编外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十一、回避制度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十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委(监察室)、各招聘单位监察室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必须按照招聘办法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十三、各单位报名地点、咨询电话、报名邮箱、监督电话
单位 |
报名地点 |
咨询电话 |
报名邮箱 |
监督电话 |
卫生局 |
|
0519-85682570 |
|
0519-85682579 |
一院 |
人事科:行政楼四楼425;430 |
0519-86607806 |
czyyrsk@126.com |
0519-68870808 |
二院 |
人事科:阳湖院区行政楼六楼609(滆湖中路68号) |
0519-81087659 |
czeyrsk@126.com |
0519-88120506 |
中医院 |
本部人事科:新大楼三楼 |
0519-89896918 |
rskzpzy@163.com |
0519-89896982 |
三院 |
人事科:行政楼三楼 |
0519-83018116 |
jsczsyrsk@163.com |
0519-83016010 |
四院 |
怀德院区人事科:行政楼二楼 |
18015856097 |
czsy85233962@126.com |
18015008066 |
0519-69807027 |
妇保院 |
人事科:八号楼603 |
0519-88131533 |
czfy_cz@sina.com |
0519-81666066 |
儿童医院 |
人事科:二号楼710 |
0519-69808055 |
jsczetyy@163.com |
0519-69808057 |
七院 |
人事科:行政楼二楼 |
0519-88384017 |
jgrong1965@163.com |
0519-69805668 |
疾控中心 |
人教科:主楼509 |
0519-86686612 |
czcdc99@163.com |
0519-86681703 |
血站 |
人教科:四楼085室 |
0519-88879933 |
02212@sina.com |
0519-88879922 |
十四、本简章由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