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淮安工业园区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2015-03-31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摘要:2015年淮安工业园区人民医院招聘3人,报名时间2015年4月21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笔试时间2015年4月26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2015年淮安工业园区人民医院(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业园区分院)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淮安工业园区人民医院(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业园区分院)系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直属的事业单位,为公立非盈利性医院,位于江苏淮安工业园区潘园路北侧,由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运营管理。医院按照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的标准建设,已建成的一期建筑面积1.78万平方米,设置床位200张,于2015年3月7日正式开业。为促进卫生事业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经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名(事业编制)。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麻醉医生1名;
  2、放射科医生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且在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阶段所学专业要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含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后二年内取得相关执业资格,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5、具备正常履职要求的身体条件。
  6、自愿在聘用单位服务5年以上,并签订合同。
  7、服从组织安排。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2015年淮安工业园区人民医院(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业园区分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或在籍学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持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医师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于2015年4月21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淮安工业园区人民医院(淮安市工业园区潘园路10号)第二会议室(3号楼2楼)报名。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者相关材料。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咨询电话:0517-80570520。
  由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会同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笔试费100元/人。
  已缴费报名人数需达《岗位表》规定的开考比例的倍数,不足相应倍数的则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上午08:30-11:30),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已缴费的人员于2015年4月24日(上午8:30-11:30)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凭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已缴费报名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2015年4月26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核减后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由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会同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面试人选应如实提供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应聘者(含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面试人数不足核减后岗位计划招聘数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经审核符合应聘条件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面试采用专业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成绩计算环节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下同)。
  4、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5、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核减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由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由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会同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4年下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如拟聘人员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其本人解决。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待遇按淮安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纪工委、监察室:0517-89082910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671213
  本公告由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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