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5年上半年连云港东海县事业单位招聘19人,报名时间2015年4月13日—4月15日,笔试时间:2015年4月19日上午9:00-10:30,考试范围参照《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可参考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复习备考。
东海县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本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2.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2015年应届毕业生是指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5.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4版)。
6.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东海县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5年4月13日—4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在县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晶都大道,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考生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正反面打印)、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和毕业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费: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特困家庭毕业生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工会组织核发的《特困职工证》,免收报名费。
4.报名注意事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笔试、面试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岗位代码A01和A02岗位招聘的高层次人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根据报名情况简化考试程序,直接面试、考核择优聘用。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试范围参照《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部分。
笔试时间:2015年4月19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材料: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已婚者提供无计划外生育证明、具体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见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知。
(四)面试
面试根据具体岗位用人需求分别采用结构化面试、集体综合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A01和A02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A03-A16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排名等。
对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县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纪律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本次招聘全过程由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518-87212385
五、政策咨询: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8-87027077、87027269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