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5年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12人,报名时间截至2015年4月15日下午6点,考试时间拟定于2015年4月中下旬。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公告
因审判执行工作需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1、招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12名。
2、所招聘的人员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南京市江宁区户籍,高中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优先;
4、应为部队退伍军人,具备基本的司法警察技能,取得C1驾驶执照;
5、限男性,从事法律文书送达、执行、值庭、押解等工作;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至1996年12月31日前出生);
7、身体健康。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福利待遇
1、工资实行基础工资、院龄工资、等级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计薪方法。工资总体水平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相当。
2、录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年休假以及"五险一金"等权利。
3、经录用后,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五、报名
1、书面报名方式: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网(jnqfy.chinacourt.org/)、江宁人才网(www.jnrc.gov.cn)下载《招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登记表》(附件),填写后连同本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退伍证、公安机关无违法违纪证明、2寸照片2张一并递交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2、网上报名方式:通过网络下载《招聘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登记表》,填写后连同本人简历、身份证扫描件、学历证明、退伍证、公安机关无违法违纪证明的扫描件、2寸照片(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压缩后(文件名为本人姓名)发送至江宁法院邮箱:jnfygh@163.com。
3、报名从即日起开始,报名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4月15日下午6点。
4、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联系方式:025-83523891 025-83523892
联系人:政治处陈主任
六、考试
1、考试时间拟定于2015年4月中下旬。
2、考试分为体能考核、技能考核、面试,具体考核内容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标准。
3、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的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数。
4、面试所需携带的证件材料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七、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汇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和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政治处组织考察。
八、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