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公告

2015-04-03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摘要:2015年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31人,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4月19日—20日16∶00止,现场报名时间4月20日。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和相关专业知识(70%),不指定考试用书,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可参考2015年江苏省事业单位考试用书复习备考。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区师资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经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
  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4月至1997年4月期间出生);
  (三)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大专学历毕业生限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崇川区、港闸区生源或户籍(户籍落户时间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等要求
  详见附件:《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下载)。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内容需注明“教师招聘报考岗位+姓名”)。现场报名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扫描打包压缩发送至ntkfqjyc@163.com,时间:2015年4月19日—20日16∶00止。
  2.现场报名
  (1)北京师范大学
  时间:2015年4月20日9:00-11:00
  地点:北京师范大学16楼134室
  (2)华东师范大学
  时间:2015年4月20日9:30-11:30   13:00-15:00
  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多媒体教室
  (3)南京师范大学
  时间:2015年4月20日9:30-11:30   13:00-15:00
  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学明楼201室
  (4)苏州大学
  时间:2015年4月20日9:30-11:30   13:00-15:00
  地点:苏州大学东校区凌云楼0104
  (三)        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使用的身份证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的应聘者如提供材料不全或不清晰视作不符合条件。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4张,网上报名者上传(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填写准确的《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可下载);
  5.大专学历报考者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考试不收取考务费。
  (四)每位应聘者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和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etda.gov.cn)予以公告。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通知被取消岗位的考生。考生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2015年4月24日8∶30-16∶00。
  (五)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考试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一)笔试
  采用闭卷考试方式,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线,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和相关专业知识(70%)。专业知识包括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教育政策与法规等,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笔试考试结束后七日内,考生可自行登陆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        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教育管理岗位除外),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的教材和课题。教育管理岗位面试内容包括对教育理念和教育思想的阐述、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等能力的检测。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五)        总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30%和面试成绩占70%的权重比例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
  (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实际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并在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体检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拟聘用人员现场择校,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出现总成绩同分,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依次自主选择工作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规定计划内聘用工作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报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所有拟聘用人员在7月20日前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取得,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放弃选择工作单位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等出现缺额时,从该专业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报考程序,严格考纪考风,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考核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纪律监督电话:0513-85982519(南通市经济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
  0513-83596082(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0513-85923260(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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