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5年连云港灌南县事业单位招聘56人,报名时间2015年4月21日-25日,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可参考2015年江苏省事业单位考试用书复习备考。
灌南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员结构,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灌南县部分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6名工作人员,特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
详见《灌南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2013届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我县在岗或在我县服务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江苏省统选“三支一扶”人员、我县在岗的江苏省统选村官、我县在岗或在我县服务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江苏省统选公益性岗位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以及岗位表中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2015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3张及岗位表中所需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实填写《灌南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正反面打印填写)。代为报名的须持报名者授权委托书。
2.报名时间:2015年4月21 日 - 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灌南县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灌南县集中办公区8号楼740室),联系电话:0518-83968833,联系人:刘海娟。
4.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按规定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5.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通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笔试 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题满分100分,成绩合格线为50分。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领取准考证:2015年5 月 12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者持身份证(代领人需持代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及考生身份证或复印件)到灌南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灌南县集中办公区8号楼740室)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视为主动弃考。联系电话:0518-83968833,联系人:刘海娟。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2015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岗位表中所需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统一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线为50分(对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5.成绩公布时间及公布方式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公布地点:连云港市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nhrss.gov.cn/)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同分,按面试成绩排序,仍然同分的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统一组织实施考察,考察结果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同分,处理方式同上),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gnhrss.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六、聘用办法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县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首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组织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报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报考,接受社会监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监督电话: 0518-83968833。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15年4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