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淮安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5-04-11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摘要:2015年淮安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事业单位招聘1人,报名时间2015年5月13日-2015年5月15日,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周六)上午8:30-11:00。
  2015年淮安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淮安市翻译中心为淮安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适应我市对外交流合作的需要,充实外语翻译人员队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英语翻译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5年淮安市外侨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登录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http://rsj.huaian.gov.cn/、淮安市外侨办网站http://wqb.huaian.gov.cn/新闻中心链接“通知公告”栏目查询)。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详见《岗位表》)。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在读非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考人员持《2015年淮安市外侨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于2015年5月13日-2015年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淮安市外侨办(淮安市淮海北路121号)三楼304室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517-83750035。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由淮安市外侨办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报名费100元/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条件缴费报名人数需达《岗位表》规定的开考比例的倍数(见《岗位表》),不足相应倍数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已缴费报名人员于2015年5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缴费凭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口语测试、面试三部分。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外语能力和水平,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周六)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淮安市外侨办网站(http://wqb.huaian.gov.cn/新闻中心链接“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2、口语测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口语测试人员(不足5倍的,全部进入口语测试)。口语测试总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口语测试时间:2015年5月24日(周日)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口语测试结束后,在口语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生笔试成绩及口语测试成绩分别占30%和4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考生合成成绩. 合成成绩在淮安市外侨办网站(http://wqb.huaian.gov.cn/新闻中心链接“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3、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在笔试、口语测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合成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由淮安市外侨办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面试人选应如实提供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材料。进入面试人选为在职人员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进入面试人选为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2015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经审核符合应聘条件的,发给《面试通知书》。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相关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产生缺额(含考生自愿放弃)的,在应聘同岗位笔试和口语测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包含:姓名、考试成绩、排名)在淮安市外侨办网站(http://wqb.huaian.gov.cn/新闻中心链接“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占30%、口语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成绩计算环节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下同)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在淮安市外侨办网站(http://wqb.huaian.gov.cn/新闻中心链接“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体检由市外侨办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由淮安市外侨办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5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考生个人原因或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huaian.gov.cn/)、淮安市外侨办网站(http://wqb.huaian.gov.cn/新闻中心链接“通知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未就业毕业生见习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应聘人员被聘用后,享受所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
  淮安市外侨办:0517-83770573;
  淮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0517-83671213
  政策咨询电话:0517—83750035,0517—83671213;
  本公告由淮安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淮安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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