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共无锡市委党校招聘教师公告

2015-04-14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摘要:2015年中共无锡市委党校招聘教师2名,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2015年4月27日(上午9:00-下午4:30,休息日除外)。笔试时间定于5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与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前6名者进入面试。
  中共无锡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中共无锡市委党校是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干部和基层干部的学校,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党校教师队伍建设,适应党校发展需要,经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同意,我校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2名。现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与人数
职位名称
专业
招聘人数
教师1
社会学
1
教师2
公共管理
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校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本次招聘中时间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5年4月30日)。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能胜任党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公开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一篇核心期刊。本校认可的核心期刊限于以下几种:《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的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与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等单位联合编辑)、《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文献计量学研究室编)、《重点学术期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不含增刊、专辑。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考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二张。外地考生可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原件及复印件待考试时带来审查。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2015年4月27日(上午9:00-下午4:30,休息日除外)。
  报名地点:中共无锡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地址:无锡市鼋头渚公园内)。
  联系电话:0510—85550217、85551133;
  传真:0510-85557891;
  电子邮箱:wxdxrsc888@126.com;
  联系人: 顾老师、薛老师。
  2、资格审查:根据招考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各职位开考比例1:3,达不到比例的职位不开考。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截止后通知其本人到市委党校参加考试。
  3、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笔试时间定于5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与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前6名者进入面试。
  面试由试讲、答辩两个环节组成,党校根据专业指定试讲题目,试讲人员提前3天将试讲提纲和课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无锡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试讲时间为45分钟,答辩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70%,答辩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成绩当场公布(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30%、面试成绩的70%合成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4、体检和考察: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和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额时,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5、公示、聘用: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无锡市人事考试网和中共无锡市委党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根据情况决定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具体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暂行办法》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待遇
  应聘者一经录用,列入我校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指导下组织实施。凡违反招聘工作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相关工作人员要给予纪律处分,应聘及受聘人员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上级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校监督举报电话:中共无锡市委党校纪委、监察室0510-85559985转4208。
  本公告由中共无锡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中共无锡市委党校
  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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