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徐州市公务员考录人民警察及监狱系统职位有关事项公告

2015-04-14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5年徐州市公务员考录人民警察职位(含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农委森林警察)及监狱系统职位相关事项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徐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现就做好警察职位及监狱系统职位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和体检工作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分两批进行,所有考生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入场。
  报考铜山区公安局、丰县公安局、睢宁县公安局职位的考生于4月18日(周六)上午6:30在市体育中心(湖北路西首)门口集中,参加体能测评。
  报考徐州监狱、彭城监狱、沛县农委森林警察、睢宁县农委森林警察及铜山区法院、邳州市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于4月18日(周六)下午2:00在市体育中心(湖北路西首)门口集中,参加体能测评。
  2、各考生到达集中地点后,请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自觉按本公告附件中体能测评分组序号进行排队并牢记组号,将手机关机上缴(待体测后再发还),核对信息、签到,签署《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承诺书》。参加测试时,着装不作统一规定,以运动类服装为宜(请勿穿钉鞋)。
  3、各考生体能测评后,由工作人员安排地点,等待公布合格名单。
  测试前,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考场操作规程,提前做好充分准备,防止测试时肌肉拉伤等现象发生,并在测试时注意安全。考生应掌握自己的身体状况,如有不适不能参加测试的,应提前告知现场工作人员,以免发生意外。否则后果自负。
  因生病、意外受伤、怀孕等情形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可在同职位考生中进行递补。
  二、资格复审
  1、地点:徐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一楼招聘大厅(淮海食品城南侧、昆仑大道北十字路口叉处)
  2、时间:
  报考铜山区公安局、丰县公安局、睢宁县公安局职位的考生于4月18日(周六)下午2:30至5:00进行资格复审。
  报考徐州监狱、彭城监狱、沛县农委森林警察、睢宁县农委森林警察及铜山区法院、邳州市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于4月19日(周日)上午9:00至下午4:00进行资格复审。
  三、体检
  4月20日(周一)上午6:30在市体育中心(湖北路西首)门口集中,参加体检。
  1、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报名时同一底版1寸照片一张(背面写好姓名、职位代码)参加体检,将手机关机上缴(待体测后再发还)。
  2、服从领队的安排,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严禁擅自离队,严禁交换体检号牌,严禁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
  3、如实填写体检表第3页,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当天采血、B超检查前,须禁食。采血、B超检查结束后统一吃早餐。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结束后再补检,请此类人员告知领队。
  6、积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体检医师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检查、检验项目的,体检人员应予以配合。
  7、对视力、血压两个项目的检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考生对以上两个项目要求复检的,须当场进行,对体检结束后提出视力、血压两个项目复检申请的不予受理。
  8、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及时向领队反映,体检结束后,本组统一集中,待宣布解散后方可离开。
  四、注意事项
  1、各考生应准时到达各环节集中地点,体能测评、体检迟到15分钟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2、严禁携带各类通讯工具、MP3、MP4等电子产品参加体检。若有携带的,须关闭后,全部统一上缴领队集中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
  3、资格审查、体能测评及体检合格的考生,按招录计划1:3比例进入面试。
  友情提醒:
  1、体能测评用时较长,请报考人员自备适量的食品和水。
  2、请报考人员自备黑色签字笔1支。
  联系电话:
  徐州监狱:0516-85636042;     彭城监狱:0516-83163025;
  铜山区组织部:0516-83911531    邳州市组织部:0516-86288776
  铜山区人保局:0516-83405919   丰县人保局:0516-89215312
  沛县人保局:0516-89675512      睢宁县人保局:0516-88307810
  中共徐州市委组织部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州市公务员局
  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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