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复审材料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
2.2014年(含)以前毕业尚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位证书视职位要求提供,下同)、户籍证明、未就业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报到证》、或当地人社部门人事关系代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3.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
4.招考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考生本人现场复审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受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所需的复审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复审时间为4月23、2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复审地点:灌南县集中办公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715会议室。
三、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
报考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由市统一组织资格复审和体检、体能测评。
1.时间:4月25日早上6:00-6:30报到。
2.地点:连云港市人社局五楼会议室(海州区朝阳东路1号)。
3.注意事项
(1)体检前日晚,应清淡饮食,正常作息;体检当日清晨,请空腹勿进食饮水,待血检、尿检、检查完B超后方可进食饮水。
(2)体能测评期间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提前做好充分准备,防止测评时肌肉拉伤等现象发生,并在测评时注意安全。如因有心脏病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的考生,请慎重选择,坚持测评者,需提出书面报告并做好自我防护措施,未报告者,视为无此疾病。
(3)请自备运动服、运动鞋。
(4)所有考生务必保持通信工具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