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宿迁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第2号)
一、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5月30日14:00—18:00
面 试 时 间:2015年5月31日上午8:00(请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于当日早上7:30报到,逾时30分钟者视同自动放弃)
地 点: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湖滨新区紫薇大道17号,市内乘105、106路公交车)
二、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参加我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或所服务县(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等组织推荐相关材料,无需学生证)。
2、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需加盖学校公章及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原件。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经所在学校、院系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情况证明材料;担任学生(党、团)干部的须提供聘书原件或由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获得各级各类奖励(不包括各类奖学金、资格证书)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如原件遗失,须由奖励颁发机构出具获得荣誉证明)。
4、《江苏省宿迁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征求意见表》,考生在宿迁党建网(xp.sqdj.gov.cn:2014/cg2015)填写,由学校正反面打印,并填写意见、盖学校(或分校)公章,密封后交考生带至现场。
上述所有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需查验原件并上交复印件1份(《征求意见表》无需复印),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三、相关要求
1、参加面试人员于5月30日到宿迁党建网(xp.sqdj.gov.cn:2014/cg2015)查询,并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
2、为便于考生出入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我市于5月31日上午6:30—7:00在市政府南广场安排2辆公交车,用于接送考生,请有需要的考生安排好自己的行程,凭面试通知书免费乘坐。
3、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不得穿戴明显标志性服装及饰品。
4、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5月31日17:00公布,请考生到宿迁党建网(xp.sqdj.gov.cn:2014/cg2015)查询。
5、体检时间初定于6月1日上午,请考生统筹安排好行程。
6、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填写一致。与选聘资格相关的材料必须齐全,且须于5月30日18:00前提供,如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请考生相互转告。
宿迁市选聘高校毕业生
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