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公务员报考政策答疑:在职人员

2015-05-21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进入尾声,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备考工作又将启动。在历年的江苏公务员考试中,虽然应届毕业生仍是考试主体,但是其中也不乏在职人员,对于在职人员而言,由于可利用的复习时间有限,最好从现在开始着手准备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历年江苏公务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可参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权威推荐的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提前复习教材备考。对于在职人员而言,需要对照下属条件查看注意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一、关于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报考问题
  (一)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
  (二)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可核验),可以报考。
  二、 关于师范类毕业生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报考问题
  本省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可以报考,外省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需学校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方可报考。在职中小学教师允许报考,但必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上述材料具体何时提供,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各招录主管机关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确定。
  三、 关于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报考问题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凭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职位。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两年内,可不受户籍限制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 关于大学生村官的报考问题
  本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可以报考定向招考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3”),也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4”-“96”)。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未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4”-“96”),其中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可报考全省“94”-“96”职位;市选聘大学生村官,报考本市“94”-“96”职位。
  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在聘期内可不受户籍限制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所在县(市、区)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相关证明。
  五、在职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可以考公务员吗?
  2012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现已离职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其他在职公务员经所在单位同意,且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包括试用期)已满的可以报考。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可以报考,并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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