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5年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招聘骨干教师30人,报名时间2015年5月29日至6月2日。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公告
建邺区是南京市主城四区之一,定位为南京市现代化国际性城市新中心。近年来,南师附中新城初中(黄山路分校、怡康街分校)、南京外国语学校河西分校、中华中学上新河初中、南师附中新城小学(南校区、北校区)、金中实小、建邺实验小学、陶行知小学等相继开办,一批骨干教师迅速成长,有力促进了建邺区域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
为适应建邺区教育事业发展和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建邺区教育系统提供30个编制内教师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骨干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教师以上职称的“省特级教师”等高层次人才年龄条件可放宽到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五)获得区(县)及以上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称号或在市级以上教育(教研)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中获二等及以上奖项。
二、招聘岗位
提供30个编制内教师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骨干教师。其中中学20名,小学10名。具体学科计划见下表。
三、招聘程序
招聘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njhrss.gov.cn)、南京建邺教育信息网(www.jyedu.cn)及相关媒体上发布。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9日至6月2日。
2.报名方法:下载填写《骨干教师应聘登记表》并附个人简历邮寄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人事科(南京市江东中路269号建邺大厦1103室,邮编:210019),须在信封上注明应聘学科,同时将以上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人事科邮箱(rsk1103@163.com),须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应聘人姓名及应聘学科。(纸质材料或电子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6月2日)
备注:应聘材料概不退还,请使用复印件;在通知应聘人员面试前恕不接待面访。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考试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由建邺区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材料初审通过者,参加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同一学科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3倍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主要考察公共知识与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百分制,设定60分合格线。
2、面试:面试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单位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职称、获奖证书、工作经历的证明(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在南京建邺教育信息网(www.jyedu.cn)公布。
面试由建邺区教育局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笔试结束后,采用综合面试加试教的方式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及教育教学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成绩为百分制,设定60分合格线。
3、总成绩: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二)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三)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njhrss.gov.cn)、南京建邺教育信息网(www.jyedu.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由建邺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5-87778242(建邺区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25-87778707(建邺区教育局监察室)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