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5年南通海门市招聘文艺人才13人,报名时间2015年5月25日--6月25日。
2015年江苏省海门市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文艺人才公告
海门市,素有江海门户之称,东临黄海,南依长江,与国际大都市上海隔江相望,并在上海1小时城市圈内。区域面积1149平方公里,人口101万,全国百强县排名列23位,江苏省第8位。2014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超800亿元,财政总收入超160亿元。这是一方充满温馨、创造奇迹的江海福地,是长三角国际化都市群现代新兴活力城市。荣获全国生态示范市、中国宜居宜业典范市、全国平安城市、全国文化先进(县)市等80多项国家荣誉。为广招全国文艺贤才,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经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海门市2015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3名文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0年6月至1997年6月期间出生),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5年6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六)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参与报考应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2015年海门市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江海文艺人才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时请将相关报考材料电子版本发至邮箱hm82212250@126.com,材料包括:《2015年海门市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江海文艺人才报名登记表》、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个人证件照及生活照,以及发表的作品或其他相关个人获奖情况。
2.报名时间:2015年5月25日--6月25日。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未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重新发送材料并电话确认)。
3.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列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情况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海门人事人才(www.hmrc.gov.cn)、海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http://www.hmwhw.gov.cn/)予以公告。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符合其它岗位报名条件的,由海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通知报考人员改报名。
4.海门市文广新局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查,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5.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资格复审
所有报名人员,由海门市文广新局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电子版的原始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准考证。资格复审由海门市文广新局和海门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完成。
五、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技能测试两部分。
面试内容:主要是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岗位匹配性。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参加技能测试。围绕所报考的岗位,现场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准。分自选内容和指定内容等。技能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总成绩计算方法:按面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7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在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得分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相同则一同进入体检环节),在海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公告。
体检由海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主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门市人事人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海门市文广新局报送海门市人社部门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于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九、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十、本《公告》由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2219308、82100560, 18921669308;
监督举报:0513-82229392。
附件: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