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安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非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留学回国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海安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告知单》。
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6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楼一楼大厅(海安县长江东路10号)。
四、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