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京市浦口区广播电视台招聘公告

2015-06-08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摘要:2015年南京市浦口区广播电视台招聘9人,报名时间:2015年6月8日9:00至6月17日17:00。
  浦口区广播电视台2015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浦口区广播电视台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则要求
  测试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区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本次招聘中时间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5年6月8日)。
  5、本科学历,专业适应岗位需求,具有国家权威机构颁发的广播电视相关专业证书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6、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得报考。
  7、具有区级以上电视台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者,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环节,成绩合格者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浦口区广播电视台网站进行发布。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浦口区广播电视台办公室(地址:浦口区文昌路6号4楼)
  报名时间:2015年6月8日9:00至6月17日17:00。
  报考者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材料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须提供)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3、报名时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
  5、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考试,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携带自己的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
  1、笔试
  笔试委托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命题,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报考者基本的政治素养和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岗位必备的一些基本常识、基本技能等。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浦口区广播电视台网站公布,报考者可凭本人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1)笔试阅卷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当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面试人员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2)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5%;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
  3、摄像、后期制作岗位以专业技能测试代替面试。
  (三)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浦口区广播电视台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统一与南京领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以劳务派遣方式根据情况安排到系统内相关岗位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确难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享受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四、招聘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25- 58882741
  五、招聘工作监督
  浦口区广播电视台接受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监督传真:025- 58283009
  附件:
  南京市浦口区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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