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镇江新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2015-06-12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摘要:2015年镇江新区卫生系统招聘企业合同制工作人员18人,报名时间2015年6月9日-2015年6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镇江新区2015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企业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经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同意,我区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企业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岗位和要求
  1.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见《镇江新区2015年卫生系统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本次招聘中的年龄、工作经历计算基准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各类证书需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2015年6月9日-2015年6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考生可通过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现场报名在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文体卫生科(新区管委会1号楼1422房间);网上报名邮箱为zjnahxh@163.com。
  2.报名所需提交材料:现场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应聘岗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镇江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网上报名者需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应聘岗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和电子照片发送到报名邮箱,并需要通过网上确认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并在领取准考证时将相关材料原件提交审核,如未及时得到网上确认的可与社会发展局文体卫生科取得联系(0511—80823535,80823536)。
  3.资格审查: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须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新区社会发展局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4.准考证领取:考生于2015年6月26日(周五)9:00-16:00,凭本人身份证到镇江新区管委会(金港大道98号)1号楼4楼1422室领取准考证(代领须一并提供本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网上报名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三、考试
  (一)考试方法和内容
  考试实行百分制,由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组成。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以考核本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动手能力为主。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
  (二)成绩计算
  1.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的方法计算。实际操作能力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结构化面试人员(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对不足3倍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2.考试考核时间及结果公布: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间:2015年6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地点为镇江市伯先中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结构化面试时间:2015年6月28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总成绩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完成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按岗位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聘用到相应等级)。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15年应届毕业生在2015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招考职位所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资格证书的。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监督电话:0511-83175975。
  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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