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2015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15年上半年盐城市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和《2015年东台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现将东台市2015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5年6月17-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东台市人社局接受资格复审。审核地点:东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东台市北海路8号,市人防大楼17楼1719房间),联系电话:89561719。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
1、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考生须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件,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相关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相关证明也可在体检前提供。
3、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4、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面试收取面试考生面试费每人100元。
资格复审原则上须本人到场参加,如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中 共 东 台 市 委 组 织 部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