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门市医疗单位招聘163人公告

2015-06-18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摘要:2015年海门市医疗单位(差额拨款)招聘合同制职工163名,报名时间:2015年7月10日。报名地点: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卫计委)底楼东会议室(海门镇人民西路239号)。笔试内容为相关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2015年海门市医疗单位(差额拨款)招聘合同制职工公告
  根据海门市医疗单位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招聘合同制性质工作人员163名。
  一、招聘条件
  1.思想素质好,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至1997年7月期间出生);
  3.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能吃苦耐劳;
  5.报考护理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本市卫生计生系统已签约的合同制职工不在本次招聘之列。
  二、招聘岗位及学历要求
  详见《2015年海门市医疗单位招聘合同制职工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下载网址:)。
  三、招聘办法及步骤
  1.报名:
  1.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0日(8∶30~11∶30,14∶00~17∶00)。报名地点: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卫计委)底楼东会议室(海门镇人民西路239号)
  1.2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填写《2015年海门市医疗单位招聘合同制职工报名表》一份(附件2,下载网址:);
  ②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发放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⑤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应届生指2015年毕业的毕业生。
  2.资格审核:根据应聘人员个人信息,由卫计委组织用人单位及人事、监察等科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名单在卫计委网站()公示。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15年7月14日(8:30-11:30,14:00-17:00)到卫计委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3. 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卫计委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相关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前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迟到者视为弃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海门卫计委网站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面试费100元。
  四、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名单在海门卫计委网站公布。
  2.体检。体检由卫计委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门卫计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由卫计委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二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在现场一次性自主选择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卫计委组织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2015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在2015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其余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4.报考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护理岗位除外)的人员,如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的,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聘用合同自动终止。
  5.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笔试成绩高者):
  (1)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2207988
  纪律监督:0513-82217014
  七、监督举报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2296500
  附件:1.2015年海门市医疗单位招聘合同制职工岗位简介表
  2.2015年海门市医疗单位招聘合同制职工报名表
  海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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