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丰县中阳里街道办事处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察政审的通知
按照《2015年丰县中阳里街道办事处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及体检情况,请进入考察政审的考生(名单附后)务必于2015年7月1日前到丰县人力资源办公室开具调档函(仅限未就业社会人员)和政审函;于2015年7月3日前将下列材料交至丰县人力资源办公室。
一、2015年应届毕业生
1、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凭政审函到派出所办理)。
二、社会人员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凭政审函到派出所办理);
3、未就业的考生提供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考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各考生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未及时按要求提供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丰县中阳里街道办事处:89226111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9215107
附:2015年丰县中阳里街道办事处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政审名单.xls
丰县中阳里街道办事处
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