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泰州学院招聘二级学院院长公告

2015-07-21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摘要:泰州学院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3名,报名时间:2015年7月21日起至2015年8月20日。考核采用面试答辩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泰州学院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公告
  泰州学院(网址:www.tzu-edu.cn)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前身是1941年诞生于抗日烽火硝烟中的泰兴乡村师范和1952年建立的苏北泰州师范学校。2000年,在泰州师范和泰兴师范的基础上组建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4月,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泰州学院。学校以建设“引领地方文化教育发展、服务地方经济转型升级”有特色高水平应用型的本科高校为目标,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学校现有文学、理学、教育学、管理学、工学、艺术学等本、专科专业40个,全日制在校生近7000人。
  为进一步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提升办学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泰州市委组织部、泰州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公开招聘3名二级学院院长,热忱欢迎海内外有志之士报名应聘。
  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和高校教学科研工作,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一定的知名度;
  5.管理经验丰富,执行力强,作风民主,清正廉洁,具有奉献精神;
  6.有带领本学科快速发展的能力;
  7.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5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8.服务期不少于8年。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应聘岗位要求
  外国语学院院长1名,音乐学院院长1名,医药与化学化工学院院长1名(具体见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1日起至2015年8月20日。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应聘者可直接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tzxyrsc@126.com,(电子邮件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邮寄材料报名
  地址:泰州市济川东路93号泰州学院人事处(济川校区行政楼2410),邮编:225300(邮寄信函以收件邮局邮戳标注时间为准,快递信函以学院人事处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
  (3)现场报名
  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请到学校人事处报名(济川校区行政楼241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泰州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②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面试时提供)。
  ③近五年代表作复印件(原件面试时提供)。
  ④主持的科研项目名称、获奖情况复印件(原件面试时提供)。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核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③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④已就业人员与本市所属企事业单位有劳动(人事)关系或曾在本市工作后流动外出未满两年的;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资格审核
  1.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结果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
  2.考核之前,由人事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
  五、考核方式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在泰州学院纪委监督下,由学校组织进行考核。考核采用面试答辩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核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六、体检
  考核结束后,在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根据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同时需符合《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中规定的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并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聘用
  对拟聘人员须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考试成绩与排名等。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提请确认,经确认同意,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九、相关待遇
  1.首聘期(三年)内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聘用,相关待遇参照学校正高二档或正高三档标准执行,首聘期满后按岗付薪。
  2.提供安家费、购房补贴80万元;科研启动金,其中,外国语学院院长、音乐学院院长15万元,医药与化学化工学院院长25万元;过渡房免费居住两年。
  十、招聘政策咨询
  泰州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23-86667801,0523-80769075 联系人:吕老师、卜老师。
  十一、招聘工作监督
  泰州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523-86661266 ,联系人:潘老师。
  十二、招聘工作举报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23-86880623。
  附件:1.泰州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表.doc
  2.泰州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doc
  泰州学院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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