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5年盐城市射阳县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05人,报名时间:2015年8月8日至8月13日。笔试内容为各专业相关知识,委托省统一命题。
射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卫生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射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会员直属22家事业单位(其中2家全额拨款、20家差额拨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江苏公务员网(http://www.jsgwyw.or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的人员(不含乡镇执业助理资格),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6.射阳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予报考。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8日至8月13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登录网址http://bm.hxws.gov.cn/bm/login.asp,进行“新用户报名”。报名前考生必须详细阅读报名须知,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的照片必须为标准证件照,提交后自行打印《射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报名注意事项:(1) 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报考,并与所学专业一致。(2)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中医学(全科医学方向)只能报考乡镇医疗卫生单位相应职位。(3) 在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学专业招聘计划中,有5个编制专门用于招聘“县编镇用”的临床医学专业人员。
2.现场确认:所有报名人员必须于2015年8月18日至8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到射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人事科(原射阳县卫生局三楼)进行现场确认,未经现场确认人员报名无效。
3.资格审核:由县卫计委人事科和县人才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需提供以下材料:《射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执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另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不需提供报到证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非全日制学历人员须提供网上学历查询。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4.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考生考试费每人100元。
5.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人社局和卫计委商定,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7.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且在报名表中签署“诚信承诺意见”。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时间、内容及方式
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卷面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合格线。
1.笔试:笔试内容为各专业相关知识,委托省统一命题。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由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四、聘用
1.体检:依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按以下顺序确定名次:①执业资格高者优先;②学历层次高者优先;③院校类别全日制者优先;④奖学金等级高者优先。如以上方法还不能确定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体检参照考录公务员体检标准及行业相关执业要求组织,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适岗能力等。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进入选岗程序人员名单。
3.选岗:
⑴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驻城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及所报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总成绩相同时处理办法参考体检同分确定办法)。不服从选岗的取消录用资格,不按时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
⑵选岗为县人民医院临床专业“县编镇用”的人员,进入县人民医院事业编制,但必须先到乡镇卫生院服务5年,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回县人民医院工作,服务期间各使用单位可参照相关政策给予相应的优惠待遇,服务时间不足5年或考核不合格的,延长服务期或取消聘用资格。
⑶县外事业编制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经单位批准的辞职材料方可参加选岗。
4.公示及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卫生行业执业准入制度,试用期(一年)考核不合格或2个考核周期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以由用人单位解聘,自谋职业。
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2367776 0515--82355120
六、招聘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由射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县纪检监察部门、县人社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 0515-82353781(县纪委信访室)
0515—82320936(县人社局事业科)。
附件: 射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射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会员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