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定义判断练习(11)

2015-07-29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1. 耐逆性指植物处于不利环境时,通过代谢反应来阻止、降低或修复由逆境造成的损伤,使其仍保持正常的生理活动。
  下列哪一项体现了植物的耐逆性?(  )
  A. 仙人掌在沙漠的恶劣环境中仍可以很好地生存
  B. 夏季生长的短命植物,能随环境而改变自己的生育期
  C. 干旱时,细胞内的渗透物质增加,使其不易枯死
  D. 经过长期的进化过程,植物内部结构发生变化逐渐适应了生长环境
  2. 最终消费支出指常住单位为满足物质、文化和精神生活的需要,从本国经济领土和国外购买的货物和服务的支出。它不包括非常住单位在本国经济领土内的消费支出。最终消费支出分为居民消费支出和政府消费支出。
  下列各项中,构成最终消费支出的是(  )。
  A. 某机关向下属单位进行的投资支出
  B. 某公司组织员工出国旅游的支出
  C. 外国游客在本国购买纪念品的支出
  D. 某企业购买生产设备的支出
  3. 犯罪目的是指犯罪人希望通过实施犯罪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社会结果的心理态度,也就是危害结果在犯罪人主观上的表现。
  符合上述定义的一项是(  )。
  A. 某甲一日与邻居王某发生争吵,于是对邻居怀恨在心,心想一定要找机会报复一下王某
  B. 某乙十分喜欢同事小丁的新款高档手机,想据为己有,于是趁没人注意就将其装入了自己的口袋
  C. 某丙为了在期末考试中能取得高分,携带作弊用的小纸条进入考场
  D. 某丁觉得抢劫是一件很刺激的事,于是某天夜晚在一僻静处实施了多次抢劫行为
  4. 幻觉是指视觉、听觉、触觉等方面,没有外在刺激而出现的虚假的感觉。
  根据上述定义,以下属于幻觉的是(  )。
  A. 小王在脑中规划自己五年后的生活和工作的情况
  B. 掂量一公斤棉花和一公斤铁块时,你会感到铁块重
  C. 坐在正在开着的火车上,看车窗外的树木时,会以为树木在移动
  D. 一位母亲突然失去儿子,悲痛万分,有时听到儿子在同她讲话
  5.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
  符合上述定义的一项是(  )。
  A. 某甲依法被判处一定期限的刑罚,因其犯罪情节轻微且悔罪态度良好,决定对其规定一定时间的考验期,在此期间暂缓刑罚的执行,交由公安机关监督,若考验期内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就不再执行原判刑罚
  B. 某乙被判处拘役4个月,在此期间因患严重疾病造成生活不能自理,于是决定对其暂不关押,委托居住地公安机关对其进行监督,并由有关基层组织进行协助
  C. 某丙因犯盗窃罪被判处一定期限的刑罚,但由于其尚有一不满周岁的婴儿需要照顾,所以决定暂时对其不予关押,交由公安机关监督,待其婴儿满一周岁后再行收监
  D. 某丁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一定期限的刑罚,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虽不对其实行关押,但仍需限制其一定的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和基层群众组织对其进行监督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及解析:
  1.C【解析】A项中,仙人掌对逆境的抗性并不是“通过代谢反应”来实现的,而是植物体通过营造了适宜生活的内环境,免除了外部不利条件对其的危害,因此属于御逆性,即植物处于逆境时,其生理过程不受或少受逆境的影响,仍能保持正常的生理活性。因此A项不符合定义。B项中,植物通过对生育周期的调整来避开逆境的干扰,在相对适宜的环境中完成其生活史,是植物避逆性的体现。并不存在“阻止、降低或修复逆境造成的损伤”这一过程,排除B项。D项是植物根据生存环境逐渐进化的过程,并不是利用“代谢反应”来对抗逆境,因此也不符合定义。C项中,植物细胞内的渗透物质增加,以提高细胞抗性,阻止、降低或修复不利环境对其的影响,保持正常的生理活动,属于植物的耐逆性。故本题答案为C。
  2.B【解析】A项投资不是用于购买货物或服务,属于财政投资性支出;而最终消费支出是非生产性的消耗性支出,并不形成任何资产。所以A项不符合定义。C项外国游客是非常住单位,而“最终消费支出不包括非常住单位在本国经济领土内的消费支出”,故C项不构成最终消费支出。D项购买生产设备是为了再生产,而不是为了满足“物质、文化和精神生活的需要”。因此D项不符合定义。只有B项是为了满足精神需要而购买服务的支出,属于最终消费支出。
  3.B【解析】A项为犯罪的报复动机;C项不是犯罪活动,不符合定义内容;D项也属于犯罪动机,并不是为达到某种具体危害结果的犯罪目的。故答案为B。
  4.D【解析】定义的关键点有两个:一是幻觉产生时没有外界刺激,是凭空产生的。而是这种感觉是虚假的。D项符合定义。A项中规划是有根据的,不是虚假的。而B、C两项都是有外界刺激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选项D。
  5.D【解析】A项所述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缓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行刑制度,而管制是一种具体的刑罚种类,故排除A。B、C两项均属于暂予监外执行,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罪犯,可以适用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D项所述符合管制的概念,故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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