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大学生村官工作制度化、科学化
南通市出台《大学生村官培养管理的意见》
江苏省公务员网(www.jsgwyw.org)获悉,日前,南通市出台《大学生村官培养管理的意见》 (以下简称 《意见》),以制度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培养管理,激励引导大学生村官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热爱扎根基层,增长见识与才干,促进农村发展,让农民受益。
“实际中,一些大学生村官存在着思想扎根难、融入农村难、作用发挥难、期满出路难等问题。”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意见》的根本目的就是提高大学生村官工作科学化水平,激发基层党组织的生机活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经过多次调研,研究出台的《意见》一共16条,涉及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教育培训、考评奖惩和激励关爱四个方面,目标是打造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大学生村官队伍。
《意见》明确了大学生村官的岗位职责,并且规定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得随意借用大学生村官,严格规定了大学生村官的在村时间和工作任务。任职第一年,大学生村官一般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职务,要重点围绕“整理一套涉农政策、走访一遍全村农户、完善一套村情档案、形成一份调研报告、提出一条发展建议、学习一门实用技术”等“六个一”,了解熟悉农村工作,努力实现角色转变。从第二年开始,要明确分工,帮助村民发展致富项目,领办合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群众文体活动,参与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为村民代办各项事务,不断提高能力素质。
《意见》规定,凡以培养锻炼为目的抽调大学生村官参加中心工作或单项工作的,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批准并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备案,抽调时间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两个月。同时,将大学生村官培训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并实行分层、分类培训,培训内容突出党性修养、政策法规、社会治理、创业技能、农村实用技术等,确保每人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且参训情况记入个人档案。
《意见》明确,加强大学生村官实绩考核,规范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采取党员群众评议、村(社区) 党组织评价、镇党委考评、县(市)区委组织部审定的办法,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大学生村官, (下转3版)(上接1版)可优先推荐参加各类表彰,优先推荐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推荐提名作为村(社区)“两委”正职人选。聘期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列入乡科级后备干部名单;聘期考核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可享受定向考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有关政策;本人自愿的,可根据上级相关规定续签合同,继续留村任职;聘期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引导其另行择业。
除了定期谈心谈话、结对帮带外,《意见》还明确落实大学生村官待遇保障。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试用期半年,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绩效工资及相关待遇。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的大学生村官,保留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同时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
对存在《意见》中解除聘用合同“八种情形”的大学生村官,组织部门将坚决予以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