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政法干警招考户籍问题
2015-08-25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5年江苏政法干警招录工作正式启动,8月26日至30日报名,9月19-20日笔试,想要报考的考生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同时可结合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提前复习教材进行备考。那么报考江苏政法干警有没有户籍限制呢?根据招录对象不同,户籍限制也有所不同,江苏公务员网现将2015年江苏省政法干警有关户籍限制问题汇总如下:
1、招录对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已退役士兵的,须具有江苏省户籍。
2、招录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报考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职位时,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报考专科、专升本职位时,限江苏生源。
3、招录对象中的为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当年入伍的已退役士兵。此类报考人员须具有江苏省户籍。
4、招录对象中的“四项目”人员是指:我省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我省项目办选派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志愿者,外省市项目办选派的我省生源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上述人员须服务满1年,且经项目办考核合格或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的职位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
1、招录对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已退役士兵的,须具有江苏省户籍。
2、招录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报考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职位时,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报考专科、专升本职位时,限江苏生源。
3、招录对象中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当年入伍的已退役士兵。此类报考人员须具有江苏省户籍。
4、招录对象中的“四项目”人员是指:我省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我省项目办选派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志愿者,外省市项目办选派的我省生源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
上述人员须服务满1年,且经项目办考核合格或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的职位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
5、已参加工作或已与用人单位签定双向就业协议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考;201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阅读此文的人还阅读了
2015年江苏省政法干警招考专题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