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5年张家港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6名,报名时间:2015年9月12日(星期六)09:00~16:30。报名地点:张家港市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406办公室。
2015年张家港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等有关规定,张家港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6名。江苏公务员网(www.jsgwyw.org)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报名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9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报名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年9月12日以后出生);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3.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能提供养老金缴费证明的,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2日;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
5.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管部门直接分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件1:2015年张家港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2日(星期六)09:00~16:30。
2.报名地点:张家港市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406办公室
(二)报名程序
1.下载并填写登记表。报名者下载《2015年张家港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2),填写完整并加贴照片(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者根据《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持《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业绩材料及其它证明材料、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三张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留学归国人员还应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者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考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五、考试及总成绩计算
1.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数比例达不到1:15,直接进行专业面试。专业面试以百分制计算,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沙洲职业工学院岗位采取教学能力考核面试形式,住建局和农业委员会岗位采取专业评委考核面试形式。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现场组织加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15,增设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专业面试的形式,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根据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分高者。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现场组织加试)。笔试、面试时间和地址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政审)
1.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政审)。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在张家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公示结束,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到所在院校(单位)办理人事关系的派遣(转移)手续。
报名者一旦被录用,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八、纪律
公开招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市纪检部门、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5390609。
九、本简章由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8173512、58693258。
附件:1.2015张家港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
2.2015年张家港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 才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