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盐城市海事局社会化用工招聘公告
2015-08-27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摘要:2015年盐城市海事局社会化用工招聘3人,报名时间:2015年8月26日-9月8日,报名地点:亭湖区毓龙东路37号盐城海事局办公楼三楼305室。江苏公务员网现将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2015年盐城海事局社会化用工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社会化用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职位要求
(一)基建装备管理岗位:1名,性别,男,45周岁以下,土木工程类或相关专业毕业,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要求至少具有一年工程现场管理经验,吃苦耐劳,能服从单位委派常驻工程现场,开展项目管理。
工作职责:负责施工工程现场管理相关工作,协助负责开展基本建设、装备项目的工可、初步设计、招标等工作;
(二)科技信息化岗位:1名,性别不限,35周岁以下,无线电、计算机或相关专业毕业,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熟悉计算机软硬件、信息化系统综合布线等。要求至少具有三年相关工作经验,吃苦耐劳,能服从单位安排从事相关工程现场管理工作。
工作职责:负责局信息化设备维护管理等工作。
(三)财务管理岗位:1名,性别不限,45周岁以下,财务管理、会计或审计专业毕业,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有两年以上企业财务相关工作经验,需持会计从业资格证,另外具有会计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持CPA证书的优先录用。
工作职责:负责日常账务处理工作,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按时编制各类报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二、其他要求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社会,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因工作需要需派驻到各海事处时能服从单位的安排调剂。
(四)盐城户籍优先考虑。
三、用工形式
社会化用工聘用方式为(劳务)人才派遣。受聘人员与盐城市人才市场签订人才派遣合同,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由盐城市人才市场派遣到盐城海事局工作,并负责发放工资、社会保险等各项费用,全部人事关系归属盐城市人才市场管理,人事档案由市人才市场统一办理档案托管。日常工作安排和人员管理由盐城海事局负责。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有关合同;考核合格,续签一年合同,此后每年考核续签一次。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四、工资待遇
(一)本次招聘经考核选拔后,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录用,正式录用后工资标准3500元/月(含各种保险个人交纳的部分),按企业标准缴纳相关保险,并根据个人工作表现增加考核奖,考核方案另定。
(二)食宿自理。
五、招录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携本人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户口簿、荣誉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近期免冠二寸彩照两张,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附后,可下载)报名,相关部门组织资格审查;
2、面试。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面试(时间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确定后另行通知)
3、复审。对面试合格人员的学历、年龄等方面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了解;
4、体检。组织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体检;
5、聘用。对体检合格者由市人才市场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30日内办理相关人才派遣手续。
五、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26日-9月8日(上午0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亭湖区毓龙东路37号盐城海事局办公楼三楼305室
(三)报名咨询电话:0515-80893659
(四)报名提供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缴纳社保证明及离职证明等有效性证明文件;2寸近期彩色免冠相片2张;《盐城海事局海事协管员招聘报名表》(附件)。
盐城海事局
二0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盐城海事局社会化用工招聘报名表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