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省考与国考指导:应届毕业生定义
2015-09-02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据了解,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sgwyw.org)近日收到很多考生关于应届生的问题,例如:我是2015年毕业,没有参加工作,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吗?诸如此类的问题。很多考生可能对江苏公务员考试政策不太清楚,下面,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着重讲一下江苏省考与国考在应届生省份定义方面不同。
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对应届毕业生的定义: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上述中户口、档案、组织关系未落实的,无论是保留在学校所在地,还是保留在生源地的,均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但要注意的是,非统招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不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即使是毕业的当年,也不属于应届生。
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对应届毕业生的定义:应届毕业生,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简单地说,学生在学的最后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
根据2015年江苏省公务员报考指南中的规定可以推测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对应届生身份会这样规定:“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2014、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市招考简章有特别说明的,按该市简章报考)”
因此2015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即使未就业,处于择业期,在报考2016年江苏公务员时,仍需要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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