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5年苏州市姑苏区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30名,现场报名时间为11月16-18日。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2015年苏州市姑苏区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帮扶低收入家庭、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人保就〔2015〕15号)精神,为有效发挥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托底安排低收入家庭、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作用,发掘各部门潜力,发挥工作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现就做好2015年开发30个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处于失业状态、2014届和2015届苏州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相关技能要求;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由民政部门确定的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
(2)由人社部门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高校毕业生;
(3)由民政部门认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毕业生;
(4)由工会部门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5)未实现初次就业且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30日);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限于市区户籍高校毕业生(市区户籍范围包括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中区和相城区)。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2015年我区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民政系统基层岗位、市容管理员、劳动监察协管员这三种岗位(待定)。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我区于10月30日前发布当地招聘信息公告,个人可通过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网站查询。(http://rs.gusu.gov.cn/)
(二)个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至姑苏区人力资源市场(苏州市旧学前21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11月16-18日。
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是指:
①必备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
②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含低保边缘家庭)”条件报名的,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城乡低保证或低保边缘证;以“特困职工家庭”条件报名的,还须携带总工会颁发的《特困职工救助证》;以“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条件报名的,还须携带曾被认定为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有关材料。
③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可详见附件1)。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
(三)组织现场双向选择。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人数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组织面试,面试考核工作由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设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人数等于或小于计划招聘人数的,组织基层用人单位现场双向选择,现场双向选择必须本人参加。现场双向选择环节于11月30日前完成。按照双向选择结果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上述面试或现场双向选择环节的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的,或因考察不合格的,可进行人员一次性递补。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统一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gusu.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六)岗前培训和录用。对于公示无异议的,由姑苏区统一组织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并安排上岗。
五、政策待遇
被录用的人员,由基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时间期限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有执业或技术资格准入要求的,可延长至一年)。工资待遇根据同类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资水平确定,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等。在劳动合同期内,人事档案管理、党、团关系管理参照现行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被录用的人员在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必须自觉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咨询电话:0512-65321875
监督电话:0512-65528112
附件:姑苏区2015年高校生公岗招聘岗位
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