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6日--2015年11月27,报名地点: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办公室。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公布如下。
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连人社事招公告核[2015]67号
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连云港市水体质量、空气质量、噪声、生态、土壤、固体废弃物监测。因工作需要,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详见《2015年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有关待遇
对被正式聘用人员,将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并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16日--2015年11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现场报名周末正常休息,网络报名不受工作时间限制)。
2.报名方式
(1) 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须填写完整并发送报名表(见附件2)至邮箱85521785@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研究生毕业院校+报考岗位(邮件发送成功后,将于2天内收到回复邮件,如未收到相关回复信息,请及时与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联系确认)。
网络报名人员务必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原件及复印件材料接受现场审核。
(2)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办公室(连云港市海州区海昌南路78号),联系电话:0518-85521785 联系人:黄小蕾。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须明确申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同步提交,网络报名在资格复审时提交):
(1)《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1份)。
(2)2张2寸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相关职称、执业、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学历验证(个人可登陆“学信网”并完成注册后,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具体方法可结合网站示例进行操作)等材料;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代表性论文或着作、科研情况、荣誉、获奖证明文件或复印件等。
4.全部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合格报名人数不足该比例要求,原则上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公布。
5.资格复审。在接受现场报名时同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网络报名者须在面试前一天到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视为自动丧失面试资格。
四、考试安排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由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组织。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岗位认知和岗位匹配性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同一岗位如遇相同分数需加试),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将电话通知本人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面试成绩、排名等。
如出现入围人员逾期、放弃、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情况而出现缺额时,由用人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审核。如需递补,则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八、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招聘单位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者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连云港市人社局、连云港市纪委、监察局驻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纪检组、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0518-85521710。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