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润民水务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2015-11-06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摘要:宿迁市润民水务有限公司招聘4人,报名时间:11月6日-11月13日,报名地点:宿迁市润民水务有限公司(宿城新区商务大厦2楼209室)。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宿迁市润民水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宿迁市润民水务有限公司为筹集、融通、管理城乡水务建设资金;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区域供水、城乡水务基础设施及水环境项目;经营管理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等业务的国有企业,公司注册资金4亿元。根据公司发展和业务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序号

岗位

人数(名)

专业及学历要求

岗位要求

岗位职责

备注

1

厂 长

1

环境保护类、生物工程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备5年以上污水处理厂管理经验,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1月5日以后出生)

全面负责各个污水处理厂的生产管理工作

部门经理级

2

设备

科长

1

环境保护类、机械工程类、电子信息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具有3年以上污水处理厂设备、电气维修维护工作经验,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1月5日以后出生)

全面负责各个污水处理厂设备、电气维护维修工作

部门经理

助理级

3

化验

人员

1

环境保护类、生物工程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可从事具体生产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1月5日以后出生)

从事进出水水质监测、水质化验、数据报表、档案整理工作

 

4

机电维修人员

1

环境保护类、机械工程类、电子信息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具有3年以上设备维修经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1月5日以后出生)

从事各污水处理厂设备 、电气维护维修工作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5版,见附件1)为准。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简章、报名和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简章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城在线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含招聘简章、专业参考目录等)。
  (二)报名和初审
  报名者按要求如实填写《宿迁市润民水务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验证明、2张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照。不得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违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初审合格后进行考试。报名时间:11月6日-11月13日,报名地点:宿迁市润民水务有限公司(宿城新区商务大厦2楼209室),联系电话:0527-84500011。
  (三)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等。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且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 11月10日。面试由区水务局、润民水务有限公司联合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出现同分,同分者加试一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水务局和润民水务有限公司组织考察。考察结束前,考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宿城在线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与润民水务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新聘用人员在润民水务有限公司服务期限不少于2年。待遇分别参照宿城区同类国有企业中层岗位和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次数最多为两次)。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宿迁市润民水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4500011(宿迁润民水务有限公司)
  0527—82960213(宿城区水务局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527—82960868(宿城区水务局监察室)
  附件:1、《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宿迁市润民水务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
  宿迁市润民水务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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