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盐城市人社局直属市劳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招聘公告

2015-11-11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摘要:2015年盐城市人社局直属市劳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招聘1人,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6日至11月24日。笔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内容为岗位必备专业知识。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盐城市人社局直属市劳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社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市劳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详见《市劳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市劳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招聘单位

经费来源

岗位

名称

招聘
计划数

学历

专业

其它条件

市劳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自收
自支

财务审计岗位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财务财会类、审计类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财务财会类、审计类高级职称者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2、二年及以上会计或审计工作经历。

  注:专业参考目录为《2015年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6日至11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4室(东进中路88号)
  联 系 人:吴旭东
  联系电话:0515-88193506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者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盐城市劳动技能鉴定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③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提供学历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原件及复印件;⑤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⑥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2、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市人社局组织人事处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考试通知书。
  5、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内容为岗位必备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由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拟招聘岗位1:3(含末位同分者)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面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成绩当场公布。
  按笔试*50%、面试*50%计算总成绩。
  四、聘用
  (一)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分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三)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纪律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515-88193510(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5-88193506(市人社局组织人事处)
  0515-88198406(市人社局事管处)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10日
  附件:盐城市劳动技能鉴定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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