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考生: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以及《建湖县2015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面试前,须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凡拟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按如下通知事项执行,现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公布如下:
一、复审时间
2015年 11 月 19 日—2015年 11 月 21 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其中,报考职位代码为19-26的考生(县委新闻信息中心、县委党校、县职工技术协作交流站、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所)资格复审地点为:中共建湖县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建湖县教育局大楼909室,联系电话:0515—86220257);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地点为: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楼六楼会议室(建湖县城人民南路225号,联系电话:0515—86220569)。
三、复审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所有证件均须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证明材料只需原件。
2、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份。
3、资格复审考生现场递交两张2寸照片(免冠近期证件照)和10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中 共 建 湖 县 委 组 织 部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