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下属学校特聘新教师公告已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公布,详情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师资的学历层次,加大优秀教师的培育力度,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经常州市人社局同意,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直属江苏省奔牛高级中学将面向社会公开特聘优秀新教师。为确保工作规范有序,特制定本简章。
一、特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特聘岗位和数量
高中数学、高中生物、高中政治各1名
三、特聘对象及条件
(一)特聘对象
取得或正在申请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2016年7月15日前必须取得),并即将取得硕士学历及以上学位的2016年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特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优秀,身心健康,愿意从事教育事业。
2.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作风踏实,服从安排。
3.学习成绩优异,高校就读期间获得过校二等奖学金2次(含2次)以上(“985”高校获二等奖学金1次以上)。
4.组织协调能力强。能够团结共事,高校就读期间担任过班长、团支书或学生会、团委、社团干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5.科研水平高,在高校期间有专业论文或作品在正式刊物上发表。
6.专业素养硬,能高质量地完成与所聘岗位相适应的现场专业素养考核。
(三)学科条件
详见《2016年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公开特聘新教师岗位表》。
四、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特聘采用现场报名和面试考核方式。
(一)报名时间、地点:
详见《2016年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公开特聘新教师岗位表》。
(二)资格审核
1.由特聘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并现场提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以参加面试考核。
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个人简历、身份证(二代)、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奖学金证明、教师资格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2.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如经查实,取消面试考核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等综合素养。面试考核小组填写面试考核结果并签名,当场向面试考生反馈成绩。
2.面试考核时间、地点:
详见《2016年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公开特聘新教师岗位表》。
3.面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4.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考核成绩,按特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现场签订就业协议。特聘计划完成后,不再招聘同学科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政审)
体检工作由新北区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实施,新北区人社局负责监督,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政审)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区社会事业局负责监督。
六、公示与录用
体检、政审合格后,由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将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发布招聘简章的相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用人单位将拟录用人员材料报新北区社会事业局组织人事处、新北区人社局人事处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录用后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七、回避制度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八、保障措施
1.成立由新北区社会事业局、新北区人社局、奔牛中学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优秀毕业生特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协调特聘优秀毕业生的考核、录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北区社会事业局组织人事处。
2.特聘工作人员应严肃工作纪律,秉公办理,对违反特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本简章由新北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9—85127371,联系人:杨老师,邮箱地址:2671356851@qq.com
常州市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