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泰州市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外合同制速录员,报名时间:2016年1月11日-12日, 上午9:00-11: 30,下午2:00-5:00,现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将详情公布如下:
因工作需要,兴化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速录员5名(在侦查部门从事速录员工作,为男性),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至28周岁(1987年1月11日至1998年1月12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具有熟练操作计算机能力。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本人受过刑事处罚;②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十年以上徒刑或正在服刑的;③本人曾被用人单位辞退、开除的;④有关规定不得录用为政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民检察院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报名表1份;②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③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凭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免收考试费用。
报名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楚水路43号)
报名时间:2016年1月11日—12日, 上午9:00—11: 30,下午2:00—5:00。
报名结束时,若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6:1开考比例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二)技能及理论测试
应聘人员报名结束后,采取技能及理论测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技能测试后,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6比例确定参加理论笔试人选(同分跟进)。技能及理论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计算机汉字录入速度,理论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基本政治素质、综合素质、法律知识、公文写作水平及计算机基础理论知识。
(三)面试
技能及理论测试结束后,根据技能及理论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比例1:3确定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按照技能测试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面试费100元/人。
(四)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察对象由市检察院组织政审考察,根据政法机关录用工作人员政审标准和检察机关从业人员政治素质、职业素质要求进行政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兴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并无异议者,办理编外合同制用工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编外用工合同。
在聘用审批阶段,考生在签定聘用合同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根据《关于市级机关聘用驾驶员等工勤岗位人员的管理意见》(兴委办发[2007]144号)享受规定待遇,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五、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329768(检察院)
83228870(人社局)
监督电话:0523-83326329(监察局)
兴化市人民检察院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