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完善环保制度 推动绿色发展

2015-12-29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笔试预计在2016年3月举行,申论在江苏公务员考试笔试比例中占有重要份额。申论水平的提高在于积累,建议考生在考前多多收集申论素材,查看申论热点,学习申论范文,步步提高写作水平。
  *江苏公务员考试不指定用书,参考最新版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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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提醒: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五中全会对环境保护作出的总体部署既提出了实现绿色发展的新目标,也指明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环保行动路线图,是向全世界做出的坚持绿色发展的庄严承诺。今后在考场上碰到“建设生态文明”方面的申论如何写?)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五中全会对环境保护作出的总体部署既提出了实现绿色发展的新目标,也指明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环保行动路线图,是向全世界做出的坚持绿色发展的庄严承诺。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的最高环保目标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即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自然岸线格局,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具体的环保治理目标和对象是大气、水、土壤。党中央提出的最高环保目标,为我国的环境治理找到了最科学的绿色通道。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夯实基础,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构建示范工程,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从人和制度上下手,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这是党中央为我国环境治理确定的最佳线路图。
  “十三五”规划是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纳入“五位一体”总布局后的首个五年规划,是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顶层设计变为落实路线。虽然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远远大于环境保护,但就我国目前所处发展阶段和面临的突出环境问题而言,环境保护仍然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实现“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关键在于通过实施最严格的环保制度,为2020年后30年乃至更长时期的生态文明建设赢得时间。(江苏公务员考试网提醒:开篇提出核心观点,从目标、要求等方面全面阐述政策背景)
  然而,入冬以来,全国各地增添许多“霾愁”,各种违法排放行为的危害显得尤为突出。这提醒我们,如果空气污染不是特别严重,政府和公众对违法排放或许就不会特别敏感和警惕。有人甚至可能认为,一些违法排放行为是可以容忍和接受的。而从近日环保部派出的督查组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辽宁中部、华中地区等地开展现场督查的情况来看,一些企业屡查屡犯,被曝光严惩后仍“顶风”超排。这又提醒我们,实施最严格的环保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治规则和制度安排。(江苏公务员考试网提醒:从海洋污染的问题着手,提出建议做法)
  首先,必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体系。新修订的环保法尽管被称为史上最严格的环保法律,但在实际操作中,还缺乏相应的配套细则。要通过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强化法治手段,对严格环保禁止的事项和行为实行“零容忍”。各级立法机关要结合全国及各地的主体功能区规划,对各项法律法规进行整理和完善,尤其是地方立法机关要明确各地规划区块严格禁止的事项和行为清单。将“多规合一”的要求明确为将地方城市总体规划、城乡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合一并统一到主体功能区规划之中,使主体功能区规划真正起到红线、底线的限制性作用。
  其次,必须建立企业污染物排放的“动态最低标准”。设定“动态最低标准”就是要为企业污染物排放划一道不能逾越的底线,逾越这条底线就要接受最严厉的处罚。要通过实施最低标准,将工作重点对准少数超标的企业,综合运用限水、限电、限贷等措施促其整改,在其不能在规定时期内完成整改任务时,取消其工商注册。要限期各类生产企业对最低标准进行升级改造,使全社会生产企业的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要对依靠自身力量达到排放标准的企业,在信贷、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支持。
  再次,必须建立环境影响监测与评估体系。当前正处于新一轮产业革命之中,伴随着各种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等的出现,企业的染污物排放也会出现新的内容与特征,这就要求环保部门必须对各种新出现的排放及时进行监测和跟踪研究,并据此更新污染物排放标准。与此同时,各地要继续用好区域限批制度这一行政处罚制度。区域限批制度是针对一个行政区域执行环保政策不力的一种强制校正措施,是实施最严格环保制度所需要的一个关键性的环境法制制度,还需要从立法上进一步明确其地位与使用条件。
  最后,必须进一步加强问责与追责制度建设。我们应当认识到,及时依法处理违法企业破坏环保的违法行为必须最快最严厉。但是,与此同时还要更加重视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违规违法行为和“懒政”行为的问责与追责;要从制度上建立健全和完善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任期管理,全面实现生态环境离任审计制度;要强调环保项目集体决策中的有记名投票并建立决策档案,有效防止在环保问题上乱作为;要以领导干部环保公开述职评议等公开监督举措为靶向,不断推动问责与追责,把最严格环保制度落在实处。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最严格环保制度,是对社会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更是对民生福祉和世界环保事业高度负责的体现。我们坚信,在最严格环保制度之下,“天蓝蓝”、“水蓝蓝”、“山青青”的绿色画卷必将早日展现在世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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