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下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资格复审通知(洪泽县)

2016-01-04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5年下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入围面试考生资格复审通知(洪泽县)
  2015年下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公布,请报考洪泽县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的,视为复审不合格,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一、复审时间:2016年1月6日(上午8:30-11:45,下午2:00-5:30)
  复审地址:洪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洪泽县北京路105号,洪泽县第二中学对面)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拟资格复审人员如实填写《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一份(见附件),并按公告要求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1、学历材料
  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已经和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的,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其他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验证”进行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查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打印后一并上交。
  2、同意报考证明
  A、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B、除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须提供人才服务机构、省或所在院校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人事关系代理证明或档案保管证明)。考生报名后工作单位发生变更的,按现工作单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并在备注栏注明。
  3、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