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综合分析作答要求

2016-01-09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改革后,申论备受重视。江苏公务员考试网提醒,此前备考的BC类考生需着重复习申论。申论考察的是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学好申论,未来的公务员在实际的工作中也能起到实际性的作用,考生可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最新批次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组合用书复习。
  在江苏公务员考试申论复习中,各位考生难免会遇到各种困难,就综合分析题型来说,如何能够分析的全面,切如何分析透彻都是难题,下面跟随我们看看该怎么做:
  (一)条理清晰
  条理清晰,就是要求考生在形成答案的过程中要做到有条有理、层次分明。从结构上来说,条理清晰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根据具体情况,答案按照“总—分”、“总—分—总”、“宏观—微观”、“总体—具体”、“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以及时间顺序等结构进行组织,以体现逻辑层次。二是使用能够区分层次的词汇:首先……,其次……,再次……,最后……;一是……,二是……,三是……,四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主要,次要;直接,间接,根本等。从内容上来说,条理清晰指的是要符合思维逻辑,考生在形成答案的过程中要仔细斟酌,保证在落笔之前就已完成了对要点的加工整合。如果逻辑混乱,形成的答案也将杂乱无章。
  (二)观点明确
  观点明确,是指考生支持什么,反对什么,都要明确予以陈述,不能模棱两可。
  观点不明确,在综合分析类试题中的主要表现如下:一是对问题的评价缺乏明确观点;二是对问题的性质、主要表现形式、成因、影响、后果和解决的必要性等缺乏明确概括,以罗列问题的表现形式代替对问题的定性,以问题的具体表现代替对问题的归纳;三是对导致问题产生的原因、影响、危害、后果以及为什么要解决问题等,没有明确认识和清楚表述。
  需要注意的是,观点正确是观点明确的前提,不正确的观点再明确也是无用的。考生要充分联系给定资料,在宏观把握材料大背景的基础上,透过现象抓本质,进而获得给定资料所要表达的实质观点,在作答中“为我所用”。
  (三)分析合理
  要做到分析合理,需把握以下两点:第一,找准、找全分析对象;第二,分析要合乎事理,符合逻辑。
  1.找准、找全分析对象
  找准、找全分析对象,是确保分析合理的前提。如果分析对象都搞错,分析再合理,最终也会与正确答案差之千里。
  2.合乎事理,符合逻辑
  即分析必须符合客观对象自身存在与发展的规律;符合由低到高、由简单到复杂、由显到隐、由外到内、由轻到重、由次要到主要的事物客观顺序和认识顺序、表达顺序(可以是正向,也可以是逆向,不管正向排列,还是逆向排列,都必须符合正确的顺序);也要符合辩证法关于联系发展、内因外因、量变质变、对立统一、原因结果、偶然必然、现实可能、内容形式、现象本质等原理。
  3.结合材料,不添加个人判断
  综合分析题的作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适当引申,但严格依据给定资料依然是原则。也就是说,在分析过程中对观点事例的判断,不能凭考生自己的主观判断来决定,而是要严格依据给定资料,无论是观点还是论据,都要在给定资料中找到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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