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镇江扬中市公安局招聘监所巡控员、特勤岗位共9人简章

2016-01-13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6镇江扬中市公安局招聘监所巡控员、特勤岗位共9人简章已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1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详情如下:
  2016镇江扬中市公安局招聘监所巡控员、特勤岗位共9人简章
  为加强和改进监所工作,规范执法管理行为,确保监所安全。扬中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所(看守所、拘留所)巡控员7人、特勤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扬中户籍
  2、具体岗位:
  (1)巡控人员7名,男性,限退伍军人,年龄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身高1.70米及以上;
  (2)特勤人员2名(男女不限),年龄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身高男1.70米及以上,女1.60米及以上。
  上述人员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双眼较正视力在4.8(0.6)及以上,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
  (4)有过吸毒史的;
  (5)直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的,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6)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监所巡控员工作或者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的。
  二、报名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扬中市公安局办证服务大厅一楼。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需持户口簿、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2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报名。
  2、审查合格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
  三、体能测试
  报名人员须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长跑(女800米长跑)、立定跳远、男俯卧撑(女仰卧起座)。体能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体能测试结束,满60分的考生全部参加笔试。
  四、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刑法、刑诉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看守所条例、拘留所条例等法律方面基础知识,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不设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以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依次按体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仍不能确定的,再按学历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要求执行。
  六、政审
  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以及本人综合表现、亲属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考察了解。
  七、聘用
  根据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由用人单位按社会化用工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被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另行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者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八、纪律和社会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1-88283041(扬中市公安局)
  0511-88329191(扬中市人力资源市场)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1-88392626
  扬中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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