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习题2

2016-02-16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6江苏公务员考试对笔试公共科目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取消《公共基础知识》的单科考查。调整后的笔试公共科目A、B、C三类职位统一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原《公共基础知识》中的相关内容将以常识判断的形式纳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中考查。今年,常识判断作为行测的一种题型来考查,考查的比重较过去的公基科目势必会有大幅度缩减。为帮助考生练习有关题目,江苏公务员考试网提供常识判断练习题,帮助考生提高。更多常识内容详见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组合用书。 
  1.人们通常把知识分子家庭称作“书香门第”,这里的“书香”原意指的是(  )。
  A.书中夹香草发出的香味
  B.书籍的油墨味
  C.书纸自然发出的清香
  D.读书人的自称
  2.吕坤《社学要略》:“先读《三字经》,以习见闻;《百家姓》,以便日用;《千字文》,亦有义理。”说明蒙学教育既为识字,也兼为(    )。
  A.见闻知识教育
  B.实用知识教育
  C.义理思想教育
  D.修身出世教育
  3.张某和李某因故结仇。一日,张某看到李某在路上行走,便找了一根铁棍来教训李某。李某看到张某迎面赶来,情急之下夺过一辆摩托车骑上就逃,造成摩托车主人腿部骨折。关于李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属于紧急避险          B.属于正当防卫
  C.构成抢夺罪            D.构成故意伤害罪
  4.下列诸子百家与其经典语录对应错误的一项是(    )。
  A.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孟子
  B.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老子
  C.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庄子
  D.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孔子
  5.甲、乙为夫妻,父母均已去世,且无子女。甲只有一姐丙,乙只有一妹丁。丙、丁均独自生活,多年不与甲、乙来往。后甲、乙外出旅游发生车祸,甲当场死亡。乙一天后去世。经查甲、乙二人遗产共价值一百万元,二人均未留遗嘱,根据我国继承法,应如何处理(  )
  A.由丙独自继承                    B.由丁继承
  C.丙、丁分别继承五十万元          D.收归国家所有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参考解析
  1.答案: A
  解析:
  古时的读书人家为了防止书籍被虫蛀,会在书中放一种名为芸香草的植物,因为这种植物有特异的香气,蛀虫闻到这种味道会远离。在放置了芸香草之后,翻阅书籍时,会有一股香气扑面而来,“书香“的概念由此而得。故正确答案为A。
  本题相关知识点:
  书香门第,也写作“书香门户”,指世代都是读书人的家庭。
  2.答案: B
  解析:
  《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是我国古代流传最广、历时最久、最具代表性的蒙学读物,合称“三百千”。“三百千”即用韵语化的方式识字,也兼有“习见闻”“日用”“亦有义理”的实用知识教育。故正确答案为B。
  3.【解析】A。《刑法》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李某属于紧急避险。
  4.答案: A
  解析:
  “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语出荀子而非孟子,A项对应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A。
  5.【解析】B。在没有订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顺序分配遗产。第一顺序:父母、子女、配偶,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题目中甲死亡后由乙继承甲遗产,乙死亡后由乙的妹妹丁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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