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招聘10名法官助理简章

2016-02-17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招聘10名法官助理简章已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2月15日12:00-2016年2月25日12:00(以简历投递时间为准)。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等,复习可参考2016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详情如下: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6年公开招聘简章
  因审判工作需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本次招聘法官助理10人。招聘流程如下:
  一、招聘报考条件、岗位、人数、职责及任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2、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
  3、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人数、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
  招聘岗位:法官助理
  招聘人数:10人
  岗位职责:
  在法官的指导下履行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材料、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记录等。
  任职要求:
  1、法律相关专业,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文凭;
  3、文字能力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吃苦耐劳;
  5、居住地在浦口地区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公示
  1、招聘简章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官网、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前程无忧、智联招聘、江苏云就业平台上同时发布。
  2、公示时间:2016年2月15日12:00至2016年2月25日12:00。(现场报名时间为报名周期内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9:00-17:00)
  (二)报名阶段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2月15日12:00-2016年2月25日12:00。
  报名材料: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本人1寸免冠近照两张,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地址:南京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4楼招聘事业部(龙蟠中路323-1号)
  2、邮箱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2月15日12:00-2016年2月25日12:00(以简历投递时间为准)
  报名方法:应聘者须登陆江苏云就业(www.jsyun91.com)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与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扫描件以及一张近期照片同时发至报名邮箱:njrczhaopin@163.com。
  3、网络在线报名:智联招聘、前程无忧网站直投。
  报名时间:2016年2月15日12:00-2016年2月25日12:00(以简历投递时间为准)
  逾期将不接受报名。
  (三)资格审查
  候选人须本人参加审查,并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2月26日(若有调整则以通知时间为准)。
  2、资格审查地点:南京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323-1号领航人才大厦4楼。
  3、资格审查须携带材料:应聘者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本人1寸免冠近照两张。
  4、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材料代为妥善处置,谨慎保密,恕不退还。
  (四)笔试
  1、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笔试试题由专业考试中心负责出题,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等。
  2、笔试时间:2016年2月28日(若有调整则以笔试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
  3、笔试成绩出具后对笔试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五)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通过对应聘者过去的行为进行全方位的了解,从而预测应聘者能否适合新的岗位。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4、面试成绩不当场公布,与笔试成绩综合后,对总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地点:江苏云就业网站)。
  (六)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若被通知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体检合格者,决定正式录取。
  (七)政审
  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2、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3、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4、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5、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6、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7、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8、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9、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0、因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且尚未有结论的;
  1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1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
  1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6、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处分的;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校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17、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18、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19、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八)录用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测算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并通过体检无异常者,决定正式录用,若被录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
  三、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将与江苏领航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在聘期内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薪酬待遇参照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薪酬管理制度。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南京市政府各级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本简章由南京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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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报名登记表
  南京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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