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连云港灌云县事业单位招聘71名高层次人才公告已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公布,网络报名时间:截止至2016年3月9日。现场报名:2016年3月7日-3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地点: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4室。详情如下:
2016连云港灌云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发展,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7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2.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同等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专业类别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版)。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分别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45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体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等详见《灌云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有关待遇
按照《灌云县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暨急需人才办法(试行)》(灌发〔2011〕6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可通过“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阅)。
三、报名
1.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要明确申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自即日起至2016年3月9日,应聘人员可发送报名表(附件2)至邮箱gyrsjsyk@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求职+姓名+应聘岗位及代码,邮件发送成功后,在2个工作日内发送回复邮件,如未收到相关回复信息,请及时与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联系确认,联系人:赵科长,联系电话:0518-88659212。
(2)现场报名:2016年3月7日-3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表和个人材料至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4室报名。
2.报名材料
(1)《灌云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3)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4)2016届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或报到证,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需提供相应证书。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网络报名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以上材料。
3.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对少数因专业特殊而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相关信息将在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容仪表等。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供报考所需材料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六、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县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应聘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2016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不一致或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4.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将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招聘期间,对招聘程序和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投诉。
投诉电话:0518-88161091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灌云县委组织部
灌云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