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2016-03-01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公告已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发布,报名时间:自2016年2月29日起至2016年3月10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周六不休息)。报名地点: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室(江苏省靖江市江平路城西桥南首一号)。详情如下:
  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经研究,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人。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1.2016年具有国家和江苏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卫生注册条件的全日制医药卫生专业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2.2015年及以前医药卫生专业硕士及以上毕业生,须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2月29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在指定网站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靖江人才网向社会公布本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自2016年2月29日起至2016年3月10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周六不休息)。
  报名地点: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室(江苏省靖江市江平路城西桥南首一号)。联系电话:0523-84506999。
  1.现场报名须提供下列资料:
  (1)《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16年全日制医药卫生专业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已使用,须在进入体检程序前提供录用方同意报考的证明)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015年及以前医药卫生专业硕士及以上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人员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按上述要求提供各类资料外,还需提供代报名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通过邮件方式报名的,须提供资料: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发送至报名邮箱,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将在考生邮件报名后24小时内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通知考生初审结果。报名所需其他材料须在领取考试通知书前提供。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正确理解和把握招聘岗位的要求和自身条件,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生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根据考生自身条件,对照《公告》及《岗位表》规定,自行选择报考岗位,填写报名表。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考试或聘用等资格。
  (4)报考人员于2016年3月11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凭本人身份证到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室领取考试通知书,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靖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共同实施。对现场报名人员,资格审核与现场报名同时同步进行;对通过邮件方式报名的人员,在领取考试通知书时,按照现场报名要求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考试。
  (四)考试
  1.考试时间:2016年3月12日上午9:00 开始。
  2.考试地点:见考试通知书。
  3.考试方式:应聘人员按专业进行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4.考试内容: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考试工作由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在靖江市人社部门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下进行。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其中综合素质占40%,专业知识占60%,合格线为60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评委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
  考试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不足岗位数的按实际合格人数参加体检。由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考察
  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在靖江市人社部门、靖江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按《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对体检、考察等各阶段出现缺额的岗位,在聘用审批结束前可按本《公告》的有关规定,在本岗位其他符合条件的考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聘用审批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审批
  经考试、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四、聘用人员待遇
  被聘用人员应按规定于2016年7月31日前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办理聘用手续前被聘用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进行校验,如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将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重新自主择业。被聘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如在两个考试年度内没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则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外,根据具体情况享受如下待遇:
  1.符合《靖江市引进和用好优秀人才暂行办法》和《中共靖江市委 靖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强企”工程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条件的,享受文件规定待遇。
  2.经评审符合条件的,为其办理“高层次人才一卡通”优待卡,优先推荐申报上级各类人才工程,符合条件的,在项目资助、进修培训、技能补贴、载体资助、评优表彰等方面享受本土优秀人才培养对象同等待遇。
  3.其他待遇另行协商。
  五、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靖江市江平路城西桥南首一号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行政办公室
  联系人:高苇
  电话:0523-84506999 邮编:214500
  报名邮箱:717197667@qq.com
  指定网站: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jjhrss.gov.cn)
  靖江人才网(www.jjrc.net)
  六、本次招聘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23-89181616(靖江市纪委)
  0523-89180322(靖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委监察室)
  七、本《公告》由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靖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4506999(靖江市第二人民院)
  0523-89180508(靖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委)
  0523-80292122(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下载>>>
  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靖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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