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金陵科技学院招聘公告已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发布,本公告为2016年度长期招聘公告。详情如下:
金陵科技学院2016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高层次优秀人才,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金陵科技学院(学校网址:http://www.jit.edu.cn)2016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9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三)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
(七)年龄要求:截止到引进当年,“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6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高水平人才”中教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高水平人才”中博士以及优秀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学校师资紧缺专业和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高水平人才”以及“优秀人才”的说明详见附件2。)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本公告为2016年度长期招聘公告。所有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学校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确定各期考核人选,适时启动考核程序(一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即可启动),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16年12月31日。学校人资处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于每季度末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学校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可直接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学校人资处应聘邮箱:jitzhaopin@jit.edu.cn,发送主题请以“所在单位/毕业学校+专业+学历(职称)+应聘长期招聘岗位”格式注明。
(二)报名注意事项
1、高层次人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 《金陵科技学院教师应聘登记表》(见附件3)及个人详细简历(附配偶、子女等情况);
②身份证或护照(扫描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
③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以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④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⑤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就业选择推荐表》以及成绩单(扫描件);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本次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的应聘者,即可根据需要组织考核,以学校通知为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组织及方式
(一)考核组织
1、学校人资处将会同各二级学院成立专家组,对应聘人员专业设置和主要专业课程成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情况以及课题研究情况等进行综合排名,并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的名单,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2、考核之前,拟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资格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对其资格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
(二)考核程序
考核方式包括教学试讲和面试两个环节。
1、教学试讲:根据招聘的岗位,确定一门专业课程试讲(具体内容另行通知),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教学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
2、面试:试讲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总成绩计算:教学试讲占60%,面试占40%。
四、体检考核及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学校通知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三)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高层次人才待遇
(一)学校重点引进软件类、涉软类专业高层次人才,重点补充现有特色专业和师资紧缺专业的教授、博士,按照“一人一议、一事一办”的原则,为引进对象提供人才安家费、人才工作启动费、租房补贴等资助。
人才安家费:主要用于引进对象安家及购房补贴,“杰出人才”300-500万,“领军人才”150-300万,“高水平人才”70-150万,“优秀人才”15-50万。具体标准依据年龄、学历、成果、需求程度及来校后承担的任务等因素确定。
人才工作启动费:主要用于学科建设、科研启动、实验室建设等,“杰出人才”200-400万,“领军人才”50-200万,“高水平人才”20-50万,“优秀人才”10-30万。具体标准依据引进对象科研能力、所在学科专业状况和项目申请的实际需要确定。
租房补贴:学校为引进对象提供一年的租房补贴,“杰出人才”
3000元/月,“领军人才”3000元/月,“高水平人才”2000元/月,“优秀人才”1000元/月。
特殊人才及创新团队待遇另行商定。
(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纳入事业编制内管理。
六、高层次人才目标任务
引进高层次人才除履行学校正常岗位职责外,服务期前五年还要完成不低于以下的目标任务。
注:高水平人才获奖部分在科技成果和教学成果中任选一项完成。
七、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金陵科技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25)86188109
联系人:张老师
八、招聘工作监督
金陵科技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6188861
联系人:郭老师
附件:
金陵科技学院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