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6-03-18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6年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在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发布,现场(网络)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2016年4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休息)。详情如下:
  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海洋环境监测和预警报的整体水平,全面充实人才队伍,优化人员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二)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且本科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类别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版)。
  (六)招聘岗位为监测预报岗位,从事本市所辖海域海洋环境及灾害的监测、评价和预警报,负责本市所辖海域海洋监视监测站点的样品采集、业务化运转、数据传输、数据更新维护和数据上报等工作,详见《连云港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方式。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至连云港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4号南楼507室)报名。
  2.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须发送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照片至邮箱787843006@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求职+姓名+学校+应聘岗位(邮件发送成功后,将于2天内回复,如未收到相关回复信息,请及时与报名联系人确认)。
  (二)报名材料
  1.《连云港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3.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 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网络报名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以上材料。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网络)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2016年4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休息)。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8-85683982;联系人:宋新成。
  (五)开考比例
  岗位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不予开考。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http://www.lygofa.gov.cn/)进行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前一天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均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认知能力、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由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由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招聘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连云港市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中心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局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云港市纪委(监察局)驻市海洋与渔业局纪检组(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8-85680915。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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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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