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20余省份密集启动了2016年公务员“省考”的招录工作。在公务员“国考”禁止在职公务员报考的背景下,许多省份今年的公务员招录中,也仅向“体制外”开放,明确在职公务员不得报考。
公务员招录考试,应该体现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国考”或“省考”中,禁止在职公务员报考有一定合理性,但与此同时,必须为在职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公务员、异地就业公务员广开遴选渠道,调任渠道。否则,一味地禁止在职公务员报考,很可能造成新的更大的不公平,并加剧系统内“阻梗”现象。
禁止在职者报考公务员招录考试,其正面效果不容忽视。在职者报考公务员,很可能让年轻在职公务员产生“骑马找马”心理,不断参加各种考试,以致不能安心工作。而且,在职者与未就业者在同一平台竞争,无疑会提高未就业者竞争难度。
但是,也必须考虑到系统内人力资源向上流动和向发达地区流动问题,非基层机关工作人员的基层工作能力问题。第一,任何一名基层工作人员,应该都有向上级机关流动的意愿,每年的公务员招考,在职报考者绝大多数是基层人员,或者欠发达地区公务员。武断教条地禁止在职者报考,无异于阻断基层公务员的上升途径,打破欠发达地区公务员向发达地区流动的梦想。对许多基层工作人员而言,能够向上流动是一项激励红利。如果该渠道被堵,对其打击可想而知,不排除造成一批“混吃等死”,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碌碌无为者。第二,允许基层机关公务员流入上级机关,本身也是一件好事。试想,如果大量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成为不接地气者的决策者时,极可能被下级蒙蔽,更可能做出不切实际的决策。此外,异地任职者或两地分居者本可通过考试解决的难题也将无解。
当然,近几年,各地均在逐步试行遴选制度。但不能忽视的是,遴选公务员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强,经验丰富等指标很难量化,不排除暗箱操作的可能,且其笔试和面试的公平性及权威性往往不及公务员招录考试。而异地调任,则需极强的人际关系及协调能力,更是为普通公务员所奢望。这一背景下,不顾各地具体情况,一概禁止在职公务员报考,无利于公务员体系的健康稳定发展。
在关门的同时,必须给他人打开窗户。因此,没有广开遴选渠道为前提,就不宜一切切地禁止在职公务员报考,否则,优待基层就是空话。这种遴选可借助公务员招录平台,与公务员招录同时进行,使用同一试卷。但采用定向“招录”模式,即上级机关的岗位应在基层工作年限,行业性质等方面做出限制。如此以来,遴选与招录将是一个平台,两种渠道,并行不悖,互不干涉,共同为公务员队伍充实有效的人力资源。